各位考生,你们好,2026 年成人高考临近,相信大家都正在积极调整状态、从容有序备考。成人高考作为国家教育考试,是广大社会成员接受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重要渠道,教育部明确规定成人高考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管理规范,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凡是在考试过程中或考后视频回放核查中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的,一律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因此,在考试之前我们必须了解这些法律法规,掌握其中的各项涉考条款,做到心中有数,不触红线,让大家以平和的心态去参加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国家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行为包括: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抄袭他人答案的;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 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国家教育考试中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应认定为“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以代替考试罪定罪处罚。
4.《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明 确规定:考生存在违纪行为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考试违纪行为主要包括: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考试作弊行为主要包括: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等。
请同学们认真学习,尤其是要掌握《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五、六、七、八、九、十、十一条之规定。